| 波密县一非法成品油经营点被依法取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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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7-07 16:38 文章来源:波密县商务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新闻 |
2009年7月2日,波密县商务局接到举报,反映倾多镇一外来个体户在没有任何经营证件的情况下,非法销售成品油。接到举报后,波密县商务局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,并受县委副书记、常务副县长李步明指派,立即组织工商局、消防大队、安监局、税务局等部门于当日下午1时前往倾多镇进行调查。
经查,个体工商户高文昌,男,1965年生,河南西川人,于2009年5月到波密县倾多小集镇租用达龙村村民次久(房东)的商品房经商,主要经营百货、副食等(属无证经营),6月初从八一购进第一批成品油,开始从事成品油销售活动。至今先后进油2次,共计近3吨。
现门市内存有:2个大桶油(每桶200升,分别为1桶汽油和1桶柴油)和3小桶油(每桶60升,2小桶柴油和1小桶汽油)。另外在店主院内存放有25个空油桶,其中:大油桶17个,小油桶8个,均已被高文昌售完。同时,在库房中存有4个大桶的柴油(系房屋主人次久自用)和10个小桶汽油(其中:4桶为高文昌所有,6桶为房主次久自用),并存放有8个大空桶(其中,4个属高文昌所售)和8个空小桶(属高文昌所售)。
根据以上情况,在征求镇党委、政府的意见和本人的认错态度后,联合执法小组做出以下决定:
1、责令高文昌于2009年7月10日之前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。
2、责令高文昌于2009年7月10日之前到税务局补交税款。
3、责令高文昌于7月3日12时之前将现有的2个大桶和7个小桶成品油移至安全地方,尽快处理。
4、高文昌本人务必于7月10日之前向商务局、消防大队、安监局递交书面检讨,保证今后不再非法经营成品油。
此次联合执法,共出动执法人员8人,车辆2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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