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波密县大力巩固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成果
2009-08-24 11:01  文章来源:波密县商务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  波密县是首批通过国家验收的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之一,今年为巩固示范成果,波密县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,严格按照“政府负责、部门指导、各方联动、社会参与”的工作方针,加强组织领导,实施宣传教育,开展专项整治,食品安全工作突出加强“七大监管”。
  (一)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。严把流通渠道,制定完善了《波密县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监测管理办法》,引导、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商品购销台帐,开展信用体系建设,规范集市食品销售行为,针对重要商品入市进行备案,落实商品购销信息存档备查制度,学习实践中,波密县引导和监督312家食品单位(不包括餐饮店)建立了购销台帐,建帐率达到100%。全面推行食品质量保证承诺制度、索证索票制度,实行不合格食品下架撤柜。同时,在餐饮、食品生产、经营3行业15家企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,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授牌,对试点过程中违规的单位予以摘牌。
  (二)加强餐饮业监管。建立健全餐饮消费环节“巡查、回访、检验”监管制度。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定期监督巡查,增加对餐饮消费安全问题突出的单位监督巡查次数;对停业整顿、限期整改的企业进行督促检查;对餐具消毒设施配备及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抽查;建立饭菜留样待查制度,要求餐饮业将每餐的各种食品250g左右留置保存24小时以上备查。集中培训餐饮业从业人员47人,发放食品安全知识问卷900余份。对餐饮业实行A、B、C三级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,经全面普查,全县20余家餐饮单位均达到B级。强化卫生监督执法,收缴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100公斤,责令7家经营户限期整改,出动卫生执法人员60人次,车辆15台次。
  (三)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。制定了《波密县学校食堂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方案》,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,对全县所有学校食堂进行了一次专项普查大行动,逐步完善监管措施,探索建立分级量化管理制度,建立了学校食堂卫生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,要求学校餐饮从业人员必须在每个学期前进行健康检查,加强对学校及周边餐饮业的卫生检查,重点检查学校定点采购单位食品原料。监督食堂工作人员落实各项制度情况。组织20余名学校炊事员进行上岗前体检,换办健康证,配发炊事员工作服,更换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;安排各校将食品安全常识纳入教学内容,对学生进行教育。全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和平安校园、和谐校园创建工作。
  (四)加强 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农家连锁店监管。及时深入乡村开展食品安全普查工作,评选出53家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农家连锁店为食品安全示范店,并举行了授牌仪式。波密县严把食品安全示范店的进货渠道、进货质量关,确保食品安全;建立碘盐零售网点46个,碘盐批发代理商1家,目前,已完成6个乡镇配送碘盐92吨,其他3个乡镇正在配送之中(县城驻地扎木镇除外)。同时,波密县采取定期不定期的碘盐管理专项治理工作,严厉打击了销售假盐、私盐的不法分子,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;积极开展酒类市场备案工作,全县已有33家酒类经营者备案。
  (五)加强农产品专项监管。波密县先后4次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深入各蔬菜生产基地、农药、种子、化肥经销门市部检查农药安全销售使用情况。上半年抽样本地品种15个,合格率为100%,外地品种6个,1个品种不合格,合格率为83.4%,莴笋农药残留超标。为了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、安全肉,波密县严格实行生猪定点屠宰、集中检疫。对屠宰检疫工作始终坚持宰前和宰后检疫。上半年检疫不合格的猪29头、腊肉50斤、冻制品10斤。以上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当场没收及时销毁处理,并对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屠宰户及销售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的人员进行教育。实施活畜宰前查证验物,确保屠宰检疫率100%。上半年,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时清查县内各肉品存放点,加强疫情防控,确保肉品供应的安全放心,共检疫牲畜2200头(只),检疫生猪1440头,无害化处理病害肉类29头生猪。制订了《波密县农业投入品的暂行管理办法》,开展农业投入品市场大检查。对菜农进行了无公害蔬菜栽培技术培训,发放相关材料230份,没收无证经营蔬菜种子21袋、农药3箱。
  (六)加强乡村食品安全监管。制定了《波密县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》,各乡镇落实监管责任,成立了乡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,制定《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》,与各村委签订责任书,细分职责,明确责任。加强对乡镇的食品零售商店、农家乐、小餐馆的检查以及督促建立购销台帐,确保进货渠道正常合法,严厉打击非法销售过期变质、“三无”食品行为。开展“食品安全示范店” 和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农家连锁店的日常监管工作,积极开展碘盐配送分发。
  (七)加强“组织领导、宣传引导”监管。波密县制定出台了《波密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》,明确了各乡镇、有关单位的职责、应急准备、预防、后期处置等,同时各乡(镇)、村均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,聘请了89名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,县、乡、村食品安全监管应急网络覆盖面达到100%。同时,组织人员开展《食品安全法》集中宣传活动。各部门通过设立食品安全宣传栏,设置宣传图版,展示假劣食品,公布举报、投诉电话,受理群众举报投诉等,帮助群众解疑释惑,累计发放《食品安全法》宣传材料3700余份,接受咨询930人(次),在各大超市、农贸市场、餐饮店、学校门前及广场悬挂宣传横幅12条。进村张贴宣传画200余张,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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